清淨道論中「初禪具足住」其中的「住」

此上的修行者,唯有「已離諸欲,離諸不善法,有尋有伺,離生喜樂,初禪具足住」,如是他已證得捨離五支,具備五支,具三的善,成就十相的地遍的初禪。

「初禪」 將在以後解說。

「具足」 是說行近與證得之義;或者具足是成就之義。在《分別論》中說:「具足......是初禪的得、獲得、達、到達、觸作証,具足」,當知即是此義。

「住」即如前面所說的具有禪那者,以適當的威儀而住,成就自身的動作、行動、護持、生活、生計、行為、住。

即《分別論》中說: [146]「住是動作、行動、護持、生活、生計、行為、住,故言為住」。
(學習注 : 關於此住。穆克紀教授認為住是指 : 安住於三摩地即一境性的狀態才可謂安住,不應說住於初禪...等, 在清淨道論中所舉分別論將[住]一字也解釋為動作似乎也可以接受為初禪中五禪支一連串升起的過程,在巴利文辭典中看到[住]表示在一連串的動作中停止下,在瑜珈師地論將一境性區隔成五種,在色界的一境性被解釋為靜慮解脫等持等至 (CBETA, T30, no. 1579, p. 328, c11-p. 329, a6) )

《瑜伽師地論》在解釋九住心前的一段文字,似乎也支持了 穆克紀教授的說法

《瑜伽師地論》卷30:「云何心一境性。謂數數隨念 同分所緣 流注無罪適悅相應 令心相續。名三摩地。亦名為善心一境性

何等名為數數隨念。謂於正法聽聞受持。從師獲得教誡教授增上力故。令其定地諸相現前。緣此為境。流[5]注無罪適悅相應。所有正念隨轉安住。
(正念安住所緣)

云何名為同分所緣。謂諸定地所緣境界。非一 眾多種種品類。緣此為境令心正行。說名為定。此即名為同分所緣。問此所緣境是誰同分說為同分。答是所知事相似品類故名同分。
(統合心所作用)

復由彼念於所緣境。無散亂行 無缺 無間。無間殷重加行適悅相應而轉。故名流注適悅相應。又由彼念於所緣境無有染污極安隱住熟道。適悅相應而轉。故名無罪適悅相應
(無有染污極其安穩)


是故說言數數隨念同分所緣流注。無罪適悅相應令心相續名三摩地。亦名為善心一境性

復次如是心一境性。或是奢摩他品。或是毘鉢舍那品。若於九種心住中心一境性。是名奢摩他品。若於四種慧行中心一境性。是名毘鉢舍那品。
(CBETA, T30, no. 1579, p. 450, b27-c17)
(最後提到不論修止或修觀這個心所非常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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