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1.2 相應部 諸天相應 第二經


佛教核心理論是緣起法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
十二因緣的十一種關係
1.「無明」 緣「行」2.「行」緣「識」,3.「識」緣「名色」,4.「名色」緣「六處」,5.「六處」緣「觸」,6.「觸」緣「受」,7.「受」緣「愛」,8.「愛」緣「取」,9.「取」緣「有」,10.「有」緣「生」,11.「生」緣「老死」;
如果講一個一個的各支如 : 無明、行、識 ....,這些稱為緣已生法只講識支的時候不是指識可以單獨存在,佛教承認有地獄、餓鬼、畜生、人、天,但是普遍都以為人死了變成鬼,是一種精神的存在,佛教並不是這樣講的,惡鬼道也具有五取蘊的,也就是說他們也有身心

其中對有支的說明在其他經典提到三
,對應的就是三界,這是由於人對於該界境界的取著最後導致在該界出生,佛教的修行要在愛、取之前就要切斷煩惱,否則一定會導致在該對應的心理境界出生。

可能會有人以為那修行出三界解脫生死豈不是要先生到色界天、無色界天,最後才能出三界? 這裡的界跟其他電視上怪怪的算命師講的界不同,這裡的是指心理層次,例如禪修者雖然是人屬欲界,他可以藉由奢摩它使色界心生起,甚至使無色界心生起,界可以跨越,但不是說你修到色界四禪你就是色界天的眾生,你必須保有這樣的禪定到臨終前,死後才可能投生到你意圖想去的生存地,當然這還受到業的影響,所以阿含經中說: 本行所作、本所思願。就是你此生所愛著的執著的以及此生的行為造作導致。

包括布施等一些善的種種慾望對人的嗔恨、感激、慈愛....,都影響著你未來的去處,經常是
嗔恨的殺戮的,必定導致欲界的惡道,反之慈愛布施則導至善趣,最好的到欲界天,沒有禪定力的是不可能生色界無色界天。

以有之歡喜的遍盡 : 就是對三界都不再取著,導向解脫的。有應該有更深的部分佛陀為什麼安立,不是我能力可以說明的,所以先略過

以想與識的滅盡 : 根據清淨道論 : 
之處,不一定會有此的存在。 可是有存在時,則不和分別 (差別) [P.438]。

想是什麼?

例如你看到一個美女、根據你此生對貌美根據你此生所累積對美的概念認為這是個美女。或說看到一堆齒輪的運作,根據你對機械設計的學習,雖然齒輪沒轉動,你也知道結果,或者你想像一個圓裡面內切一個矩形,在心中成
(),這是想的功能。但是想產生的概念在各個時代結果不同,在唐朝美女,你今天可能會認為是可厭的肥婆。有時候是語言的說明需要例如高矮、上下、美醜、這種相對性沒有絕對性的語言概念,也是想的作用,一種概念一種心的標記。

想不但是思考上必須的,也是很多愚蠢行為原因,有時候概念會反過來驅使人做出一些極度愚昧的行為。例如有些媒體對獨裁政權的歌功頌德、經濟至上、效率至上,卻又害怕民主制度的政府掌握權力,這就是紅色概念反過來影響智商的例子。

識是什麼?
是一種識知能力,對於事物的特徵特相能夠分別分析,當然他不是單獨運作,他必須依靠五蘊的其他四蘊,例如貪愛,必須有受取蘊,
受取蘊又必須有色取蘊.....相依而作用,十二因緣的十一種關係也是,他們是前一個五取蘊與下一個五取蘊的主因說明

電視上常看到一些情殺,當事人也是有色、受、想、行、識,可是他不能生起慧來斬斷煩惱,所以說: 
之處,不一定會有此的存在。 可是有存在時,則不和分別

以想與識的滅盡讓我想到心經的無智亦無得,當然研究不能這樣天馬行空,但是若依照南傳註釋書的解釋又不得不這樣理解。

在SN.22.82 (莊春江譯) 
比丘:「但,大德!這些五取蘊的根源是什麼呢?」 

佛陀:「這些五取蘊,比丘!欲為其根源。」{……(中略)} 


比丘:「大德!那執取就是這那些五取蘊呢?或者,除了五取蘊外有執取呢?」 


佛陀:「比丘!1.那執取既非就是那些五取蘊,2.也非除了五取蘊外有執取,而是凡哪裡有欲貪者,那裡就有執取。」 


佛陀為什麼回答得這麼難理解?

因為1.如果執取的是五取蘊,自殺就解決了,佛教當然不是鼓勵自殺。
2.也非五取蘊外有執取,如果是五蘊外另外有執取你這五取蘊怎麼修行也沒辦法解決。

但是這經是一位天的眾生問: 你知道眾生的解脫、已解脫、遠離嗎?
佛陀回答 :「以有之歡喜的遍盡、以想與識的滅盡、以受的滅與寂靜,朋友!這樣,我知道眾生的解脫、能被解脫、遠離。」

避免了
有一個進入涅槃 --- 我見
或有一個進入涅槃 --- 人見
或有個眾生進入涅槃 --- 眾生見
或有個真我()進入涅槃 --- 壽者見
而這樣回答。

南傳佛教的註釋書以 : 道心、果心、及涅槃來表示 -- 解脫、已解脫、遠離。

以上只列出個人意見或觀點,原文請到莊春江網站
http://agama.buddhason.org/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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